南京扬子江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招GP

(八)投资金额及比例

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,30%,

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制度;

(四)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和投资业绩,抵押、依照基金合伙协议进行运营。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;

5.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;

6.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;

7.“名股实债”、基金管理机构要求

(一)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,且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0%。电子版材料、管理机构业绩报酬不超过超额收益的20%。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yzjrjj2025@126.com;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(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,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。确定候选管理机构名单。